公司不给买社保了,是否可以申请继续买?
我所在的公司突然说不给买社保了,可社保对我很重要啊。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能不能申请让公司继续给我买社保呢?我该怎么做才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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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当公司不给买社保时,员工是可以申请让公司继续购买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就明确了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一项法定义务。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也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当遇到公司不给买社保的情况时,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公司有义务为自己缴纳社保,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该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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