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办租赁合同吗?
我租了套房子住,房东说不用办租赁合同,觉得麻烦。但我有点担心不办会不会有问题,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可以不办租赁合同吗,不办的话会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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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签订租赁合同并非是一个绝对强制的行为,是否办理租赁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从法律层面倡导采用书面租赁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并不是强制性规定不签订书面合同就导致租赁行为无效。只是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于租赁期限等重要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意味着,出租方和承租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只要提前在合理期限通知对方就行。这显然不利于租赁关系的稳定。 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口头约定来建立租赁关系。不过,口头约定虽然简便,但在发生纠纷时,往往很难举证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因为一旦出现争议,没有书面合同作为证据,双方可能各执一词,导致纠纷难以解决。 不办理租赁合同还可能影响到一些相关权益。例如,办理居住证、申请公租房补贴等事项,通常都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租赁合同,可能会导致无法顺利办理这些业务。 综上所述,虽然在法律上不是绝对必须办理租赁合同,但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建议在租赁房屋时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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