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用是否可以构成善意取得行为?

我把自己的物品借给朋友,结果朋友把物品卖给了别人。现在对方说自己是善意取得,可这东西明明是我借出去的。我想知道,这种借用的情况下,对方真的能构成善意取得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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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意取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借用是否可以构成善意取得行为,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在借用的场景中,如果借用人将借用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是否能构成善意取得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第三人满足上述善意取得的三个条件,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善意取得。比如,借用人将借用的手机以市场合理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并且完成了交付,那么该第三人就可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手机的所有权。 然而,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就不能构成善意取得。例如,第三人明知该手机是借用人借来的,或者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就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原所有权人有权要求第三人返还物品。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了价款,可以向借用人主张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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