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户口不在家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家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但是我的户口已经不在家里了。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想了解一下,等以后父母不在了,我作为户口不在家的子女,有没有权利继承这个宅基地呢?心里一直很疑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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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农村宅基地户口不在家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首先需要了解宅基地的所有权性质和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意味着宅基地本身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不过,宅基地上如果建有房屋,房屋是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所以,房屋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对于户口不在家的子女来说,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但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地随房走”原则。子女继承房屋后,只要房屋还存在,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如果房屋出现自然坍塌、无法居住的情况,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继承房屋后,一般不能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的翻建、重建等操作。因为大规模的建设行为可能涉及到重新申请宅基地等手续,而户口不在本村,通常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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