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户口不在本村能否继承宅基地?
我家在农村有块宅基地,我因为工作原因把户口迁到城里了。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很担心以后他们不在了,我没办法继承这块宅基地。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户口不在本村的子女,到底能不能继承宅基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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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子女户口不在本村能否继承宅基地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不同性质。 宅基地,它的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享有的只是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是集体给村民使用来建房居住的,村民并不能拥有它的所有权。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讲,宅基地本身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这就好比我们租了一套房子,我们只有使用这套房子的权利,而不能把这套房子当成自己的财产传给别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就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自己出资建造的,这属于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子女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 当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后,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但可以基于房屋的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这种使用是有一定限制的。比如,子女不能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的翻建、重建等操作,只能进行一些必要的修缮。因为一旦房屋自然倒塌或者无法居住了,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总结来说,户口不在本村的子女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直到房屋失去居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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