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漏发赠品可以向商家索赔两倍吗?
我在一家店里买东西,商家承诺有赠品,但收货后发现赠品没发。我想让商家给我两倍赔偿,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想问下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商家索赔两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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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是否可以因商家漏发赠品而向其索赔两倍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赠品的法律性质。赠品,其实是商家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为了促销而额外提供给消费者的物品,它本质上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也就是说,消费者需要购买商品这个主合同行为,才会触发商家赠与赠品这个从合同行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赠与合同规定,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对于商家漏发赠品这种情况,通常难以认定商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为赠品本身是无偿给予消费者的,商家在提供赠品时的注意义务相对较低。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主要是针对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欺诈等情况,赋予消费者索赔的权利。商家漏发赠品一般不属于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也很难界定为欺诈行为。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而漏发赠品更可能是一种疏忽导致的失误。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仅仅因为商家漏发赠品就要求索赔两倍,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过,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补发赠品。如果商家拒绝补发,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获得赠品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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