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后能否认定工伤?


在探讨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后能否认定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两个关键概念,即农村养老保险和工伤认定。农村养老保险,全称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居民,在按一定标准缴纳保险费后,到了规定年龄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而工伤认定则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当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时,通过工伤认定,可以确定该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进而决定职工能否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享受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大多是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享受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认定工伤可能存在一定难度。但如果该人员虽然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却仍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例如,有些农村居民虽然开始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但仍具有劳动能力,被用人单位正式聘用,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综上所述,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并不绝对排除工伤认定的可能性,关键要看受伤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当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及时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