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卖给别人了法院还能查封吗?

我把自己的房子卖给别人了,已经签了合同,对方也付了一部分钱,但还没完成过户。最近听说卖家可能有债务纠纷,担心法院会来查封这房子。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还能不能查封已经卖给我的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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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查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子卖给别人后法院是否还能查封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屋产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即便房屋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完成了交付,但只要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房主。 如果原房主存在债务纠纷,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或者执行,法院是有可能对该房屋进行查封的。因为在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该房屋在法律上依旧是原房主的财产,属于可被执行的范畴。 不过,要是买家满足一定条件,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来阻止房屋被查封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如果买家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在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并且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买家的权利能够排除执行,法院通常不会对该房屋进行查封。 所以,房子卖给别人后法院是否能查封,关键在于是否完成过户登记以及买家是否符合排除执行的条件。买家若想保障自身权益,在购房过程中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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