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可以改成儿子的名字吗?

我家的拆迁安置房下来了,我想把这房子名字改成我儿子的,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下拆迁安置房能不能改成儿子名字,要是可以的话,需要走什么流程呢?
展开 view-more
  • #安置房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改成儿子的名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拆迁安置房的性质。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般来说,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也就是房子还没有正式确定产权归属的时候,如果要将拆迁安置房改成儿子的名字,通常是可以的。这时候,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开发商协商,通过变更拆迁安置协议等方式,将产权人变更为儿子。这就好比在一份合同还没有最终确定生效时,经过相关方的同意,可以修改合同里的当事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拆迁方、被拆迁人以及相关利益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对拆迁安置协议进行变更,从而将安置房产权人改成儿子。 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也就是房子已经有了合法的产权证书,并且登记在被拆迁人名下,这时候要改成儿子的名字,就相当于进行房产过户。房产过户的方式通常有赠与、买卖、继承等。 如果选择赠与的方式,被拆迁人需要和儿子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契税、公证费等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要是选择买卖的方式,就和正常的二手房买卖流程类似,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办理网签、缴纳税费等,最后完成过户。这种方式也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 而继承方式通常是在被拆迁人去世后才会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在被拆迁人去世后,有权继承其名下的房产,通过办理继承公证等手续,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所以,拆迁安置房是有可能改成儿子名字的,但具体操作要根据房屋所处的不同阶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流程来办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