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可以同时适用吗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和对方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现在对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况,我就有点纠结了,不知道这两个条款能不能一起用,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讲,到底可不可以同时适用这两个条款呢?
展开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简单来说,定金就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用来保证合同的履行。要是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就不能要回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就得双倍返还。违约金呢,是在合同里约定好的,一方违约了就要按照约定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是因为定金罚则和违约金都带有惩罚性质,如果同时使用,对违约方来说太苛刻了,也不符合公平原则,另一方还可能得到不该得的利益。 举个例子,你和别人签合同,交了1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了违约要给2万元违约金。对方违约了,这时你只能在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给你2万元)和支付2万元违约金里选一个。 不过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选了定金条款,但定金没办法弥补你全部的损失,按照法律规定,你还能要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那部分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