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男方户口所在地领的结婚证,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吗?

我和老公在他老家领的结婚证,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我们现在都在我老家这边生活,为了方便想在我老家这边办理离婚,不知道行不行,想问下在男方户口所在地领的证,能不能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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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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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能否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在办理地点上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户口所在地是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那么是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就是户口登记地,通俗来讲就是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协议离婚时,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女方想起诉离婚,一般要到男方住所地(也就是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但如果男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女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在诉讼离婚中,能不能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根据男方的居住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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