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套票是否可以报销?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套票”。套票一般指的是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比如发票上显示的消费内容、金额等和真实发生的交易不一致。 从法律规定来说,开套票用于报销是不可以的,也是违法违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使用套票进行报销,属于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会面临严重的后果。对于企业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个人而言,参与使用套票报销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或者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无论是从企业的合规经营角度,还是从个人的法律风险角度,开套票用于报销都是不可取的,应当严格按照真实的业务情况开具和使用发票进行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