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包工头不给钱是否可以找业主?

我是跟着包工头干活的工人,包工头一直拖着工钱不给,都好几个月了。我听说可以找业主试试看,但是又不确定这样合不合法。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来说,包工头不给钱的情况下,我能不能找业主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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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追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包工头不给钱的情况下,工人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找业主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这里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代位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这就说明,如果是因为业主(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包工头工程款,从而导致包工头没钱给工人发工资,那么工人是可以找业主的,业主有义务在未结清工程款的范围内先行垫付工资。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果包工头有对业主的到期债权,但是却不积极去要,导致没钱给工人,工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向业主主张权利。 不过,工人在找业主时,也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成果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确实在该项目中工作且包工头拖欠工资的事实。同时,也要按照合法合理的途径去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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