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四级退休后,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医疗保险?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伤,被鉴定为工伤四级。现在到了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我有点担心之后还能不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保险。想了解下,像我这种工伤四级退休后的情况,还能不能接着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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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四级退休后能否享受工伤医疗保险,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下工伤医疗保险。工伤医疗保险是指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在治疗工伤期间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可以通过工伤医疗保险来报销。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其中就包括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等。同时,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对于工伤四级退休后的医疗待遇,若其所在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退休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对于工伤部位的后续治疗等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依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工伤四级退休后,虽然不能再像在职时那样以工伤职工身份享受全部的工伤医疗保险待遇,但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伤医疗费用,还是有相应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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