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过的房子还会被姐妹分走吗?
父母之前把一套房子赠与给我了,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关手续。现在父母去世,姐妹说要分这套已经赠与给我的房子,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她们有权利分走这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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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赠与”这个法律概念。赠与在法律上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产的所有权通常就会从赠与人转移到受赠人手中。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如果赠与的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等权利转移手续,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 对于已经赠与给你的房子,如果当时父母的赠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签订了赠与合同,并且完成了房屋产权的过户登记,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归你所有,不再属于父母的遗产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由于该房子已经不属于你父母的遗产,你的姐妹通常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赠与行为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若不存在这些可撤销的情形,姐妹是不能分走这套已经赠与给你的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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