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过户公证到孩子名下是否可以?
我有套房子,想给孩子,但不想马上过户,想着去做个公证。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公证后房子是不是就属于孩子了,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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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房子不过户仅公证到孩子名下,在操作上是可以进行公证的,但这并不能产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房屋公证和过户的概念。房屋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房屋过户则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表明,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的。也就是说,仅仅对房屋赠与给孩子进行公证,而不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并不会真正转移给孩子。 虽然办理了公证,这份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可以证明赠与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如果之后赠与人反悔,在房屋过户之前,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比如,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此外,如果房屋未过户,在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时,比如赠与人对外有债务纠纷,该房屋仍可能会被债权人申请查封、执行等,因为从法律层面上,房屋的所有权还在赠与人名下。所以,从保障孩子对房屋的权益角度出发,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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