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给子女不过户是否有用?
我想把名下的房产给子女,去做了公证但没过户。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会不会存在什么问题,比如之后我反悔了还能不能收回,子女是不是就有完全的产权了,所以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的。
展开


房产公证给子女不过户是否有用,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房产公证和过户这两个概念。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房产过户则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仅仅进行房产公证而不过户,房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并没有发生转移。也就是说,虽然公证了把房产给子女,但在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之前,从法律层面上讲,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产权人。 不过,房产公证也有其作用。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所以,如果进行了房产赠与公证,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但是,不过户也存在一些风险。比如,如果原产权人因为债务纠纷等原因,房产可能会被法院查封、拍卖等。因为从法律上房子还是原产权人的,债权人有权要求用该房产来偿还债务。而且,如果原产权人在不过户的情况下又将房产卖给了善意第三人并完成了过户手续,那么子女只能依据赠与合同要求原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法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房产公证给子女不过户,在赠与合同的履行上有一定保障,但在房产所有权转移方面,不过户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为了保障子女的权益,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