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拆迁协议的房子能过户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家有套房子目前只有拆迁协议,没有房产证。我现在想把这房子过户给别人,但不确定这样做是否合法合规,所以想问问只有拆迁协议的房子能不能过户,具体有哪些法律依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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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拆迁协议的房子不能过户。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房产过户的基本要求来看,“过户”指的是房屋所有权从原所有权人转移到新所有权人名下,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过程。办理房子过户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手续,比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而只有拆迁协议,缺乏关键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 其次,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就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而只有拆迁协议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就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证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也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进一步强调了房产过户需要依法登记的重要性。 总之,只有拆迁协议的房子因缺乏法定的权属证书,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若要进行合法的房产过户,需要等待房屋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后再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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