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时可以不签离职协议吗?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让我签离职协议,但我对协议里的一些赔偿条款不太满意,我不太想签。我就想知道,被辞退的时候我是不是可以不签这个离职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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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辞退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不签离职协议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离职协议本质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达成的一种约定,它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是“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离职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比如经济补偿的金额、离职的时间等,那么就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当然可以拒绝签字。 当劳动者被辞退时,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没有正当理由辞退、辞退程序不合法等情况,劳动者不仅可以不签离职协议,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不签离职协议就不办理离职手续、不支付工资等相威胁,这也是不合法的。劳动者的工资是其劳动所得,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办理离职手续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尽的义务。所以,劳动者完全有权利拒绝不合理的离职协议,并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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