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停车位不住了能否退钱?

我买了小区的停车位,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搬到离公司近的地方住,这个停车位用不上了。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找开发商退钱吗?不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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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车位退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停车位不住了能否退钱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得看你和开发商或相关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合同在法律中相当于双方之间的“法律”,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退停车位以及退款的具体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要是合同没有相关约定,就要看是否存在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比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停车位无法使用,或者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像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停车位等,那么你就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钱。 然而,如果既没有合同约定可以退款的情况,也不存在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只是因为自己不住了不想用停车位,此时要求退钱可能就比较困难。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都有遵守合同的义务。随意解除合同可能会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和开发商进行协商,看能否通过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等方式来解除合同并获得部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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