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做了一年可以辞职吗?

我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现在做了一年,因为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变,想换个工作环境。但又担心辞职会违反合同规定,给现在的公司造成麻烦,也怕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能不能辞职,辞职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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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做了一年是可以辞职的,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你和公司进行沟通,双方就辞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比较友好,通常不会产生纠纷。 其次,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你可以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送达的方式,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明确表示你将于三十日后离职。在这三十天内,你仍然需要按照公司的要求正常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一些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不打招呼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不但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劳动者对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也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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