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房子被拍卖了,还能继续住吗?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几年的合同,结果最近房东说房子要被拍卖了。我很担心 自己没地方住,也不知道合同还有没有效。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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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的房子被拍卖的情况下,承租人能否继续居住,需要依据“买卖不破租赁”这一重要法律原则来判断。“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原租赁关系依然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这一规定,如果您在租赁期间,房屋被拍卖,一般情况下,您的租赁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您可以继续居住至租赁合同期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房屋在出租前就已经被抵押,并且抵押权已经登记,当抵押人(也就是房东)无法履行债务,导致房屋被拍卖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先抵押后出租,那么在房屋被拍卖后,新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您搬离。
此外,如果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之后再进行出租的,同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申请执行的债权人,房屋被拍卖后,您可能无法继续居住。
因此,判断您是否能继续居住,关键 在于租赁、抵押、查封等行为的先后顺序。您可以查看租赁合同,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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