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人的房子没有到期,可以继续住吗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的合同还没到期。但最近房东说房子要另作他用,让我尽快搬走。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到底能不能继续住在这里,维护自己的居住权益。
展开


租赁人的房子没有到期,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继续住的。这背后有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叫“买卖不破租赁”。简单来说,就是哪怕在租赁期间房子的主人发生了变化,比如房东把房子卖了,原来的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租客还是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继续住在房子里 。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不管房子怎么变,只要租赁合同没到期,租客的居住权利就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如果房屋在诉讼过程中,原有的租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租户依然能住。即便房产因法定原因被查封保全,只要获得负责执行相关措施的人民法院的许可,也有可能维持租赁状态继续居住。 所以,只要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没有出现合同中约定的租户必须搬走的特殊情况,租赁人就有权继续住在房子里,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侵犯租户的这个合法权益。要是房东非让您搬走,那就是在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