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由个人和公司一起购买吗?
我现在工作的公司一直给缴纳公积金,但我觉得缴得有点少,我自己想再多交点,不知道能不能个人和公司一起购买公积金来增加缴纳金额,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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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通常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意味着公积金本身就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一种制度安排。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在符合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应比例一起购买公积金是被法律允许和鼓励的。 所以,公积金是可以由个人和公司一起购买的,并且这也是公积金制度正常运行的模式。不过,单位和个人的缴存都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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