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到的使用权房子能否继承?
我家房子拆迁后分了套使用权房子,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不知道这房子我能不能继承。我不太懂相关法律,也不知道使用权房子和普通产权房在继承上有啥区别,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继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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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拆迁分到的使用权房子是否可以继承,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使用权房子。简单来说,使用权房子就是你只有使用这个房子的权利,而没有房子的所有权,房子的所有权一般归国家或者单位。 在我国的法律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强调的是“个人合法财产”,而使用权房子并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因为你没有所有权,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使用权房子本身是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不过,虽然不能继承使用权房子,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共同居住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人是可以申请继续承租该房子的。一般来说,如果在拆迁前你和被拆迁人(比如老人)共同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并且户口也在该房屋处,在老人去世后,你可以向相关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单位提出继续承租的申请。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你就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子。 所以,拆迁分到的使用权房子不能像普通有产权的房子那样直接被继承,但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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