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最近因为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原材料被盗,这属于非正常损失。在处理税务的时候,就不清楚这笔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能不能进行抵扣。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这种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到底可不可以抵扣呢?
展开 view-more
  • #进项税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进项税额和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而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对于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答案是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这是因为非正常损失是企业自身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导致的,并非正常的生产经营损耗,所以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用来抵扣销项税额。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因为管理不善导致仓库里的货物被盗,这批货物购进时产生的进项税额就不能再用于抵扣企业销售产品时产生的销项税额了。企业需要将这部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也就是从进项税额中减去这部分金额,避免少缴纳增值税,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