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管理不善导致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之前因为管理不善,导致一批货物出现损坏。现在申报纳税时,涉及到这批货物的进项税额,我不知道能不能抵扣。想问下在法律规定里,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这种情况,进项税额到底可不可以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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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法中,进项税额抵扣是一个重要概念。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而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关系到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就包括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这里所指的非正常损失,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所以,如果企业的进项税额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比如货物被盗、丢失或者因为管理问题出现霉烂变质等情况,那么这部分进项税额是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这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企业将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转嫁给国家税收。企业应该加强管理,避免出现此类非正常损失,以保障自身的税务合规和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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