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房子归一方使用是否能执行?
法院判决了房子归我使用,但是对方一直不配合,还是住在房子里不肯搬走。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个判决能执行吗?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对方搬走,实现我对房子的使用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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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当法院判决房子归一方使用时,这个判决是具有可执行性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涉及房屋使用的判决中,当一方获得房屋使用的权利,另一方就有配合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这意味着,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中配合你使用房屋的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法院可以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配合你使用房屋。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比如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法院也可以直接强制对方搬出房屋,将房屋的使用权交付给你。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判决房子归一方使用是能够执行的。你需要做的是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律的强制力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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