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增值税是否可以按照原值计算?

我手里有块土地,现在要转让,涉及到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我不太清楚计算方式,听说可以按照原值来计算土地增值税,想问问这种说法对不对,到底能不能按原值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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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关于是否可以按照原值计算土地增值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不是简单按照原值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费用等。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可能会与原值相关。比如,对于旧房及建筑物转让,如果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这里的发票所载金额类似于原值概念。而且,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所以,土地增值税通常不是单纯按原值计算,而是基于增值额来计算,但在特定情况下原值可作为扣除项目计算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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