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结婚无效后能否视为没结过婚?
我之前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对象结了婚,后来婚姻被判定无效。我现在有点纠结,不知道这在法律上能不能算我没结过婚,毕竟婚姻无效好像和正常离婚不太一样,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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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精神疾病结婚无效后是否可以视为没结过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婚姻无效的概念。婚姻无效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自始就不产生婚姻的法律后果。简单来说,就是从法律层面上看,这段‘婚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虽然这里没有直接提及精神疾病,但如果一方在结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当涉及严重的精神疾病,足以影响到婚姻的本质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婚姻无效。 那么,婚姻被判定无效后,是否就可以视为没结过婚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即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与离婚有着本质的区别,离婚是解除已经存在的合法婚姻关系,而婚姻无效是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的否定。 从法律后果来看,婚姻无效后,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此外,婚姻无效的记录在法律意义上与正常婚姻记录是不同的。婚姻无效的情况在法律上不会将其认定为一次有效的婚姻经历,因此在法律层面可以视为没结过婚。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存在一些观念上的差异,不过从法律的严格界定来说,精神疾病导致婚姻无效后,在法律意义上就是没有结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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