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谈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我和前任谈恋爱的时候,给对方花了不少钱,有买礼物的,也有直接转账的。现在我们分手了,我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这些钱能不能要回来。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谈恋爱花的钱在分手之后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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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分手后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通常是不能要回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来说,恋爱期间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赠送的礼物、小额金钱等,属于一般性赠与,一旦交付给对方,所有权就转移给对方了,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例如情人节送的鲜花、生日送的小饰品等。 其次,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当条件不成就时,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常见的附条件赠与是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给对方的大额金钱、贵重物品等,最终没有结婚,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最后,如果是恋爱期间的借款,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借款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所以,如果恋爱期间一方明确向另一方借款,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那么在分手后,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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