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如何进行诉讼赔偿?


工伤致残进行诉讼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是确定赔偿项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多种赔偿项目。比如第三十条提到的工伤医疗待遇,这就是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工伤致残的劳动者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 接着是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者要依法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委员会会根据伤势的具体情况给出合理的伤残等级裁定,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然后是劳动仲裁环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全额履行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受损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规支付足额的工伤赔偿款项。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进入诉讼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在未经劳动仲裁机构审理并作出裁决之前,任何关于工伤赔偿的争议都不得直接诉诸于法院。并且若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持有异议,须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制作正式的起诉状,根据案件实际需要,准备诸如工伤鉴定证明、劳动契约协议以及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书等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资料,前往被告所在地或者受理此次争议的法院进行立案起诉。 在整个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看病就医要用工伤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名字;就医时诊断书和病历的原件一定要劳动者本人保管;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立即补签;要立即要求单位写个书面的事故证明;要在一年的时效内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