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正式职工,单位给交的五险一金能否累计?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但不是正式职工。单位给我交了五险一金,我有点担心这些缴纳的金额能不能累计。毕竟之后要是换工作或者有其他打算,这五险一金对我挺重要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累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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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即便不是正式职工,单位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通常是可以累计的。下面来分别解释一下。 先说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强调的是“累计缴费”,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否为正式职工,只要单位为你正常缴纳了养老保险,缴纳的年限是可以累加计算的。例如,你在A单位作为非正式职工缴纳了3年养老保险,之后到B单位工作继续缴纳,之前在A单位缴纳的3年是会算入累计年限的。 再看医疗保险。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在很多地区,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 - 30年,女性累计缴费满20年 - 25年,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以,非正式职工期间单位缴纳的医保也是会计入累计年限的。 失业保险方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的。这表明非正式职工阶段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同样会计入累计缴费时间。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虽然不存在累计缴费的概念,但它们都是在职时享受的保障。只要单位为你正常缴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你就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对于住房公积金,它是专款专用的长期住房储金。你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存入你的个人账户,账户内的金额会不断累积。你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如购房、租房、装修等,提取公积金使用。总之,非正式职工期间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除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当期情况享受待遇外,其他保险的缴费年限以及公积金的账户金额通常都是可以累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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