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债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是否可以拍卖,拍卖价格如何确定?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一直不还,我打算起诉他。后来了解到他名下就只有一套住房。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能不能拍卖他这套房子用来还钱呢?另外,如果能拍卖,这房子的价格是怎么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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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拍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欠债人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被拍卖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这意味着,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即便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也可以进行拍卖。 关于拍卖价格的确定,一般首先会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会综合考虑房屋的位置、面积、房龄、装修情况、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来给出一个评估价。这个评估价是一个参考,后续会根据拍卖的流程来确定最终的价格。在司法拍卖中,通常会先确定一个起拍价,起拍价可能会在评估价的基础上进行一定比例的下浮。在拍卖过程中,通过竞买人的竞价,最终以最高的应价确定成交价。这样既能保证房屋能以相对合理的价格变现,也能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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