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房产加名字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办理吗?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对象有套婚前房产,现在打算加上我的名字。但我最近工作实在太忙,没时间一起去办理。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委托对象去办理婚前房产加名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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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加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前房产加名字时其中一方是否可以委托办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委托办理是指一方把自己办理事务的权利委托给另一方,让另一方代替自己去完成相关事项。在婚前房产加名这件事上,其实是一种产权变更登记行为,也就是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如果是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这就意味着,在婚前房产加名时,一方是可以委托另一方办理的。不过需要注意办理的流程和手续。首先,如果不进行公证,双方要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的事项和权限。之后受托人拿着授权委托书、双方的身份证件、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去办理加名手续。若授权委托书经过公证,受托人可以独自拿着公证书等材料去办理,无需双方再一起到现场签订委托书。所以,婚前房产加名时其中一方是能够委托办理的,但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和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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