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进行离婚登记吗?离婚继承房产该如何分配?
最近在处理一些婚姻相关的事情,对离婚登记和继承房产分配不太清楚。想知道能不能我自己一个人去办离婚登记呀?另外,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有涉及继承房产的情况,要是真离婚了,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分呢,想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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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离婚登记的问题。一个人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就是说,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书面离婚协议要清楚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商量好的意见。因为离婚涉及到双方人身关系和财产等多方面的改变,需要双方共同表达意愿并进行确认 。 接着讲讲离婚继承房产的分配问题。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婚前一方继承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属于一方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变长就变成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这个房产和另一方没关系,不用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继承了一套房子,并且没有和对方约定房子共有,那么离婚时房子就归继承方。 要是婚前双方继承房产,通常是在双方恋爱到谈婚论嫁或者婚前同居时,被继承人明确表示房产归二人共同继承。这种情况下,继承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婚后一方继承房产,如果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但要是按照遗嘱继承方式获得,并且遗嘱中明确说房产指定给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个房产就只归指定的被继承人一人,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最后婚后双方继承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继承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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