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租时已支付的增值税能否予以扣除?
我最近转租了一套房子,之前已经支付了增值税。现在我不太清楚在这次转租过程中,之前付的增值税能不能扣除。我担心如果不能扣除,会增加我的成本。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个人转租已支付增值税扣除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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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个人转租时已支付的增值税能否扣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就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每个交易环节中增加的价值部分进行征税。 对于个人转租行为,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规,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个人转租时已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予以扣除。在增值税的征管体系中,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的扣除是有严格规定和适用范围的。比如,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符合规定的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个人转租行为通常不属于这类可抵扣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范围,主要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情形。而个人转租过程中,个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已支付的增值税通常不符合这些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个人转租时已支付的增值税通常是不能予以扣除的。 不过,具体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差异、特殊情况等有所不同。如果遇到特殊情形,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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