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种花草物业有权利强拆吗?


在探讨物业是否有权强拆顶楼种的花草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确顶楼的产权归属。如果顶楼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而非某一户业主单独所有,那么在上面种植花草的行为就可能涉及到公共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进行管理,其职责在于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等。若在顶楼种植花草的行为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小区的管理规约,物业有权要求业主进行整改。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在顶楼种植花草影响到了建筑安全,比如增加了楼顶的负荷,可能导致楼顶漏水等问题,那么物业就有权利要求业主进行整改,若业主拒不整改,物业可以通过合法途径采取措施。 然而,物业并没有直接强拆的权力。强拆行为通常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如果物业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强拆,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业主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所以,物业一般没有权利直接强拆顶楼种的花草。若种植花草行为违反规定,物业应先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要求业主整改,若业主不配合,物业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请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处理,或者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