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过户?
我和配偶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房产等财产归属做了明确约定。现在我想拿着这份协议书去办理相关财产的过户手续,不清楚能不能直接办理。想了解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才能顺利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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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离婚协议书不能直接过户。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主要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约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本身并不具有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房产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需要经过相关登记部门的登记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实际办理过户时,通常需要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登记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此外,如果涉及到贷款等特殊情况,还需要先结清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总之,仅拿着离婚协议书是无法直接完成过户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登记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材料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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