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买卖吗?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我有套安置房,想把它卖了,但不太清楚安置房能不能买卖。而且就算能卖,我也不知道要注意哪些事情,害怕后续出问题,所以想问问大家安置房买卖的相关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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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关于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一般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有产权证书的安置房,其买卖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按照正常的房产交易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然而,如果安置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买卖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类安置房的交易可能不受法律的完全保护,因为在没有产权证书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无法进行合法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未取得产权证书就进行交易的情况,但一旦出现纠纷,买方的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障。
在买卖安置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核实安置房的产权状况,确认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书,这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关键。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来获取准确信息。其次,要明确房屋的土地性质。如果土地是划拨性质,在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这会增加交易成本。再者,签订详细的买卖合同至关重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 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特别是对于没有产权证书的安置房,合同条款更要严谨,以降低交易风险。此外,还可以考虑进行公证,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最后,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