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可不可以遗嘱继承?

我家在农村,家里有块土地。现在家里老人想立遗嘱把土地给到我,可我听说农村土地继承好像有点复杂。我就想问问,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农村土地能不能通过遗嘱来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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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农村土地一般分为两种类型,即宅基地和耕地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农村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对于宅基地来说,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本身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遗嘱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实际上也获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这种使用权是基于房屋的存在而存在的,一旦房屋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也就随之终止了。 而对于耕地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其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草地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由于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所以,简单来说,农村土地本身不能直接通过遗嘱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以及符合条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权益,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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