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的房屋有违建部分是否可以拆除?
我家房子被查封了,后来发现里面有一部分属于违建。我想知道在这种房子被查封的情况下,这部分违建能不能被拆除啊?会不会因为房子被查封了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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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查封的房屋有违建部分是否可以拆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来理解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查封是一种司法措施,是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查封的目的主要是限制财产的流转,而非对财产的实体进行处分。 而违建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对于违建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那么,当房屋被查封且存在违建部分时,虽然房屋处于被司法限制的状态,但这并不影响对违建部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因为违建本身违反了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对公共利益和规划秩序造成了损害。所以,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是可以对违建部分进行拆除的。不过,拆除违建部分时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提前通知当事人,给予其陈述、申辩的机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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