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他项权证能卖房子吗


有他项权证时,通常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能合法卖房子。 首先,解释一下房屋他项权证。它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由他项权利人收执。简单说,就是当你把房子抵押给别人时,人家手里拿的这个证,用来保障人家的权益,并且人家能依法凭借这个证行使相关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一般就是指抵押权利。 按照法律规定,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这意味着虽然法律规定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和抵押权人事先约定可以自由转让,那么卖房要通知抵押权人,要是人家觉得卖房可能损害到他们抵押权,就有权要求提前还钱或者把卖房的钱提存。 在实际情况里,没有得到抵押权人同意就卖房,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交易也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举例来说,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在银行没同意的情况下,你把房子卖给别人,这种交易是不合法的,而且房子产权也没办法顺利过户给买家。 相关概念: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为确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