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社保公积金不在同一家单位交是否可以?

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只给交社保,不给交公积金。我想自己找别的机构交公积金,这样社保和公积金就不在同一家单位交了。我就想问问,这样操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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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公积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社保和公积金不在同一家单位缴纳,这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是存在一定可能性的,但需要分情况来看待。 首先,关于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员工与哪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家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员工与A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却由B单位来缴纳社保,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社保挂靠,是存在法律风险的。社保挂靠行为实际上虚构了劳动关系,这不仅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影响到员工享受正常的社保待遇。一旦被社保部门查实,单位和个人都可能面临处罚。 其次,对于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通常来说,公积金也应由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来缴纳。不过,有些地方允许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公积金。如果是个人以这种合规方式缴纳公积金,和社保缴纳单位不同,一般是被允许的。 总的来说,如果是因为正常的就业变动等合理原因,导致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单位不同,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那是可行的。但若是通过违规的社保挂靠等方式来使两者缴纳单位不同,就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操作时一定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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