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注明单独所有的房产能否用于偿还配偶的债务?

我名下有套房产证注明单独所有的房子,现在我配偶有债务问题,债主找上门说要拿我的房子去抵我配偶的债。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房产证都写了单独所有,还能用来还配偶的债吗?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房产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房产证注明单独所有,一般情况下意味着该房产从产权登记角度,仅登记在一方名下,表面上看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判断该房产是否真的能完全排除用于偿还配偶债务,不能仅仅依据房产证上的注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配偶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房产证注明单独所有,该房产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资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会被用于偿还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如果配偶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且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原则上不能用注明单独所有的房产去偿还配偶的个人债务。因为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偿还。 所以,要判断房产证注明单独所有的房产能否用于偿还配偶债务,关键在于确定配偶的债务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