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和灵活就业养老年限能否累计?
我之前在单位上班,单位给交了职工养老保 险,后来辞职自己干,就转成灵活就业人员交养老保险了。我想知道这两种情况下交保险的年限能不能加在一起算啊?以后领养老金的时候会不会有影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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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和灵活就业养老年限是可以累计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职工养老和灵活就业养老都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职工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则是由个人自行缴纳全部费用。虽然两者在缴费主体和方式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属于同一类养老保险。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参保人员从企业职工流动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或者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转为企业职工参保,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当您在不同阶段分别以职工身份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时,这些缴纳年限会累计计算。
举个例子,如果您在单位工作了5年,单位为您缴纳了5年的职工养老保险,之后您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又缴纳了3年的养老保险,那么在计算您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时,就是5年加上3年,一共8年。
这种累计计算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在领取养老金时,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通常也就越高。所以,无论是以职工身份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都能为您未来的养老生活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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