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补偿房子没写自己名字,是否可以起诉追回?

家里房子拆迁获得补偿房,但补偿房没写自己名字,心里很着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起诉要回房子的可能性大不大,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材料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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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补偿房子没写自己名字,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起诉追回的,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首先,若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即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但实际出资人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实际拥有资金所有权,同时证明借名买房这一事实确实存在,那么就可以依法获取该房产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追回。例如,有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出资凭证等证据。 其次,若能证明拆迁补偿款应当归属于自己,但被他人领取或挪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在此过程中,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拆迁协议等,向有关部门申请调查。比如,拆迁协议中明确自己是被拆迁人之一,但补偿房却没写自己名字。 然而,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根据法律法规,房屋的所有权将归属于房产登记簿上所记录的拥有者,此时便无权要求退还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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