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行使撤销权?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税务机关说要行使撤销权,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税务机关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力,在什么情况下能行使,会对我公司产生什么影响,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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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撤销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务机关是有权行使撤销权的。所谓撤销权,通俗来讲,就是当纳税人实施了一些有害于国家税收债权的行为时,税务机关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纳税人这些行为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这里涉及到几种具体情况。如果纳税人怠于行使自己对别人的到期债权,也就是该收的钱不去收,导致没办法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就有权行使撤销权。还有纳税人主动放弃自己的到期债权,本来能拿到手的钱不要了,这也可能影响到税款缴纳,税务机关同样可以行使权力。另外,纳税人无偿把自己的财产转让给别人,或者用非常低的价格把财产转让出去,而接手的人也知道这种低价转让会损害国家税收,税务机关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转让行为。 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是为了保障国家税收的足额征收,维护国家的财政利益。对于纳税人来说,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存在上述损害国家税收的行为,就可能启动撤销权程序。纳税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实施可能损害国家税收的行为,否则可能面临税务机关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税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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