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工作单位失业险是否可以累计?
我换了工作单位,之前在前单位交了一段时间失业险,现在新单位也开始交了。我想知道,前后两个单位交的失业险能不能累计起来算?万一以后失业了,累计的失业险时长对我领失业金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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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换了工作单位后,失业险通常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当劳动者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能够累计的。这意味着,你在不同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时间会加在一起计算。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简单来说,如果你换工作单位,前后单位缴纳的失业险时间会累计起来。当你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时,累计的缴费时长会影响你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例如,你在前单位缴纳了3年失业险,在新单位缴纳了2年,累计就是5年,这样你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会按照累计的时长来确定,能享受更有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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