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亲的,有遗嘱能公证吗,怎么办?
我家房产证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亲生前立了遗嘱。现在我想知道这个有遗嘱的情况能不能去做公证呢?如果能的话,具体该怎么办手续呢?心里有点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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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且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份遗嘱是可以进行公证的。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所以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之一。 如果要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准备材料。遗嘱人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也就是这里提到的房产证;遗嘱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或者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以代为书写。第二步,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第三步,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的内容等进行审查,以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四步,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公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遗嘱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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